老板用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手段逼迫李福兵放弃在超市的分红的协议,这构不构成非法侵占罪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9:23:25
2009年4月28日晚10:30,以袁朝龙为首的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兴客隆超市董事会成员精心组织策划了对兴客隆超市总经理李福兵、工程部经理蔡宇凡、财务部会计李伏祥、供应商韩博四人暴力挟持到兴义市金凯园酒楼屋顶上,实施了非法拘禁达19个小时,并无数次对李福兵、蔡宇凡、李伏祥和韩博四人实施暴力殴打,刑讯逼供,致使李福兵、李伏祥和韩博全身软组织受伤,致使蔡宇凡8根肋骨骨折,肺部受挫伤,至今未痊愈。袁朝龙一伙逼迫李福兵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强迫李福兵放弃与兴客隆签的《股份合作合同》上的一切合法权益。袁朝龙一伙非法侵占李福兵在公司应有的财产近200万元,其中还强占李福兵用来经营管理的电脑移动盘,盘里有李福兵十几年来呕心沥血总结的零售管理资料。
事发后,袁朝龙还多次威胁,要求不要报案。并扬言如报案,就杀了李福兵等四人,到湖南也要找到李福兵,杀了李福兵等四人全家。由于心里极度恐惧,害怕报复,又考虑蔡宇凡身体严重受伤,行走很不方便,就没有报案。

应该抓紧报案,并请求律师的帮助。

报警啊 这构成了 但是这么明目张胆的 说明他有后台

报警啊

袁朝龙家族在兴义的发家本来是靠黑社会背景起家,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不足为奇,还有更加见不得人的事呢,这样的社会垃圾有三个下场,一是被共产党收拾,二是被黑吃黑干掉,三是得老天报应,你们认为哪种最有可能呢?现在开始竟猜,答对的顾客记得到金月亮.兴客隆公司去领奖哦,标准答案是:三种都有可能。

富则思善,诚信重义.

发到新浪,搜狐,天涯去,真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