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咨询下,弄不明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0:45:10
我很困惑,,我把事情的经过将给大家,希望大家给点意见,我和一个朋友做生意,我是属于中间人那种,介绍我河北的朋友,去到深圳那里交易,而我没去,只是电话联系,后来河北的朋友到了深圳,找到了深圳的卖家,,结果交了定金6000,(我不知道他交了定金,交定金也没跟我联系啊)结果河北的朋友交了定金就找不到深圳的卖家了,给我打电话,我找深圳的卖家,电话关机,就这样,,,6000块被骗了,,,哎,,,,,请问我在这事里应给付怎样的法律责任???我也不知道会是这样啊,最关键的是交定金的事我根本不知情,,,我只是个中间人,如果交易成了,我收点介绍费什么的,现在交易没成,到被人骗去了6000块,深圳的卖家也找不到了,,我怎么办,要我陪6000吗?
没签协议,

你作为中间人,虽然说如果事成了你是要收好处费或介绍费的,但是他们两人交易时,你没为他们做担保人,也没签什么协议约定,那样那6000块你是不用赔的。

建议:如果找不到那个人了,你或者你朋友手头上有他资料不,例如真实的姓名住址,他身份证资料,就是可以证明是那个人的,然后去法院起诉那个人诈骗罪。

你签协议了?

你朋友有任何证据证明你们(你跟那卖家串谋)

其实这事,大多数都是你道个歉,没啥事了,生意哪有稳赚不赔的~~~

而且是他交定金

只是这事会影响你们的友谊而已,诚恳得谈谈吧,能有多大的事

根据你的叙述,如果你的朋友不能证实你与深圳的人事前有同谋,或事后收到他给你的好处,对于交定金的事你不应承担责任。
可让你河北的朋友及时在深圳人住所地公安局报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即可澄清你自己。

你朋友应该在深圳报案,如果你不存在过错,那么,你无需承担责任。

不用负责,居间人只承担过错责任,很明显,案件你没有过错,无须担责。。。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