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记账联丢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40:39
我方是购货方,只收到销货方的抵扣联,没收到购货方记账联.时间过了一个月销货方也找不到当时的购货方记账联,请会计高手指点,我们做为购货方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拜托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因此,贵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购货方记账的就是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先复印一份抵扣联做账再说吧。
还是再仔细找一找,不会无缘无故的就丢了的。

让对方给你把抵扣联复印件盖上发票章给你们记过来作帐就可以了,以前我也遇到过此问题咨询的税务局 没问题的

可以拿销货方盖红章的发票复印件做账,不过税务不查没事。正规的应该由销货方去税务局开证明,购货方拿销货方税务局返回的证明联和发票复印件做账,不过税务局要收罚款。

销货方应该给你的是发票联跟抵扣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