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将我判给妈妈,我妈再嫁去了香港并成为永久居民。我妈和新爸有了儿子,我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50:53
新爸爸也是永久居民。
系呀,继父本来就是香港居民~!! 但我今年已27岁,已结婚。 我妈妈也是永久居民了,她出去已有8年了。
系呀,继父本来就是香港居民~!! 但我今年已27岁,已结婚。 我妈妈也是永久居民了,她出去已有8年了。
首先,你一定要是未成年人,即没有年满十八周岁。
然后在移民局递交材料就可以了。
因为本来你妈妈就是你的监护人,所以不存在监护人变动的问题,并且你母亲已经成为了香港永久居民,那么,你完全是可以申请的。你你妈妈的再次所生的儿子对你是否能够过去完全不成影响。
但是,如果你已经成年,想要申请去香港定居的话,这些条件就只能说是到时候打分的加分理由,而不能直接构成你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充分条件了。
可以,需要你现在的继父或者拿到永久居留后的妈妈担保申请。看看香港移民局的网站就知道了。
可以去,未满18岁就可以.但也一样需住满7年才可以转为永久居民.
不可以 你过了16已经是独立法权人不可以申请 就算没过你新爸和你没有血缘都不行 要你妈成了香港人才可以
如果你未超过年纪就可以..如果超过18岁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