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王惠卉是否有权任意销毁开庭调解笔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36:54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王惠卉是否有权任意销毁当事人关键证据?
今年在鼓楼法院民庭一起普通经济纠纷一案中(案号2009鼓民一初字第0762号),该案主审法官王惠卉在庭审时明显偏袒原告,在对原告不利的情况下多次暗示原告如何辩解,并暗示书记员如何记录,多处纂改对原告不利的记录,给被告造成不利的因素和压力,并在庭审记录中出现多处对被告有利的纂改,对被告申请的法院取证却不理会。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主审法官王惠卉居然将双方律师与当事人签署的庭审调解笔录销毁,唯一原因,竟是因为该份庭审调解笔录上原告律师对被告提交的各项书面证据及当事人双方的谈话录音记录的事实做出了认可,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原告对自己的无理要求作出了撤诉。
该案结案后,当事人到法院档案室查阅该案卷宗,发现该份有着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庭审调解笔录不翼而飞!便向该案主审法官王惠卉咨询了解,该法官王惠卉回复道:她有权销毁这份笔录!!!
作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应该是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官!是谁给她这样的权利,可以任意销毁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庭审调解笔录!是谁给她这样的权利,可以偏袒一方当事人,违法办案!!她和原告有什么关系?亲属、朋友、还是其他什么关系?我们不得而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惠卉却这样的办案方式和方法向人民宣布:在鼓楼法院她这里可以权大于法、为所欲为!!!

显然王法官没有这样的权力。若有证据证明王法官与原告有金钱上或其他密切的关系可以申请法官回避

找人弄他~要他一条腿就行了~ 他肯定是收了钱!他没资格销毁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