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溜进宿舍偷拿学生东西是否算盗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15:50
我的一个在四川省安岳中学的高三同学说,昨天,他们班主任杨泉在同学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借查管制刀具,在行课期间跑到学生宿舍,将同学们放私人物品的箱子全部翻了一遍。(据说宿舍钥匙是班主任在管理人员处骗取得的)3个宿舍的一些值钱的物品(如mp3,mp4,手机等)全部被盗,无一幸免。全校就只有他一个班主任这样干了。注意,学生们并没有违规使用手机等物品。(他们没有在行课期间使用它们)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位班主任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已构成盗窃?
首先,感谢各位的回答,感谢各位对我的提问的关注。
再说一下事情的进展。同学们对此议论纷纷时,那位班主任终于对此发话了。他居然反咬一口说,同学们丢了东西还大惊小的,这些贵重物品不该出现在宿舍,他没收了。(其实就是据为己有)据我所了解,这事恐怕会不了了之,毕竟同学们还要读书啊。人在高三,哪有精力去管这些事?

其实,我觉得 lclfdc 分析得不错,那位班主任,做到这个位置,也不是蠢人一个,其实他很势利的。如果他们班上有高官子弟,他敢偷吗?(说不定还天天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面拍马屁)可是,他们班没有这样的高官子弟,他们班只是一个导读班(所谓导读班,就是尖子班),住校同学大都来自农村。(可谓顺民好欺)

另外,他敢如此大胆,也一定有校方为他撑腰。和校方交涉一定没有结果。

高三的学生是很辛苦的,他们选择沉没在一定程度上是纵容犯罪,但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在人之常理之中。在离高考还有200多天时,更多的人可能也会这样做,发奋,努力,考好大学,然后和这个人中败类说拜拜。(也许这正是这位班主任想要的)

当事人都放弃,我已不必再多说。我提出这个问题只是想要证实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

再次感谢大家!

这么大的事,而且目标明确,作为一名职业教师来说(特别是班主任等校领导),确实没有太大理由这么做。做这样的事情,违不违法这位班主任比谁都清楚,况且是明目张胆搜刮所有值钱的东西。除非这位班主任不想干了,所有的努力就为这事付诸东流(况且也不值多少钱的东西),想蹲大狱。
换个角度来想,从班主任的角度出发,也许是个人的做事作风,也许是学校的指令,对学生宿舍进行搜查管制物品,班主任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搜索学生的值钱物品归为已有,这种事班主任要冒极大的风险,甚至是赔上一生的荣誉和努力,这种事班主任不可能不会想到。就为了这点蝇头小利,难道这个班主任就放弃了现有的待遇较好的职业,放弃了将来的退休(养老、医疗)享受,放弃了为人师表的尊严,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
我觉得,事情既然发生了,这位班主任肯定有不可推脱的责任,问题是这责任他该担负多少,背后是不是还有人指使其行为,那些不见了的值钱东西归到何处?
坦白粗俗点说,这位班主任既然做到这个位置,他也不是蠢人一个,真要盗窃的话也不会全部搜刮,这和抢劫有什么分别?拿一二件东西也许不至于“大暴天下”吧。
作为学生,我建议这事立即报警处理,和校方交涉估计没什么效果,这事从多个角度看明显有校方或某人的支持。我相信,被盗的东西会退还给学生的,至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应由公安机关调查后方有定夺。

事后没告诉你们吗?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呢

显然是的 跟学校讨说法吧

老师翻东西,东西丢了。你们有证据是老班拿的吗?只能是有嫌疑。但老师极大违规,侵犯隐私权。如果值得就去上级教育部门反映,但你还要上学。就丢失东西报告公安机关,让立案调查。如果跟班主任有关,那就好办了。

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可以构成盗窃罪。

证据充分,构成盗窃罪!舍管是共犯是间接过失的犯罪!报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