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成本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5:23:41
我单位2008年有一工程,收入是30000元,成本是40000元,税务检查,说收入和成本不相匹配,要做税纳调增10000元,税务的这种做法对吗?(我单位的解释是工程亏损,但税务不认同,说是跨年度的工程没完工,不能认做亏损)

税务机关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工程不完工的,依工程估计的完工成本和合同标的,是可以确认工程亏损的。

税务局是按合同工程核算法给你公司做纳税调增的,是正确的。你的账务处理有问题,是不是按工商业财务核算的思路来处理建安业的帐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