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采取诉讼反保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24:23
想把别人的银行账户的钱采取诉讼保全,不知道保全后,对方会不会反保全?
对方是个大集体公司,我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对方用他们资产反担保,法院到时又执行不了对方的房产或其他资产怎么办?

被告提出反诉是法定诉讼权利,那么有反诉权则适用于诉讼中的一般程序规定,原告与被告属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法律关系,同属于当事人,被告在反诉中同样适用于诉中保全措施与程序。
  诉讼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没有什么反保全,对方可以向法院提供有效担保,一般来说如现金、房产证书等,从而解除保全。但是这将不会影响你日后的执行,你可以就提供的担保采取执行。

你保全他人财产的时候也要提供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担保,至于他们要用其他财产换取解封,也是有可能的,到时就用新的财产来执行,如果法院和对方恶意串通导致执行不了,法院要承担责任的

可以,提供价值相当的财产或货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