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懂的人发言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40:38
比如说,甲,他的某物找不到了,意以为是丢了,就没再找。之后,他离去其他地方,乙找到了这个东西,然后告知原主人,然后便一直用此物,原主人也没事地让他用。后来,乙说他弄丢了此物,甲很生气,现问,甲乙谁要负责?

由乙负责,双方已经就该物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乙方有义务进行妥当保管。

主要还是原主人负责,乙负使用得益程度的责任

甲有权要回他的物品,不在的赔偿

当然是乙要负责。乙借用甲的东西弄丢了,当然要赔的。这和平时普通的借用东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