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的途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1:55:36
信访局为阻止我妈妈告官将我妈妈软禁在家,将我爸爸扣留,这算不算违法?如果我要告政府人员应该走哪些途径?在网上有哪些途径?各界好心人士帮帮我把,我告了一年了,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搜集证据在各大著名论坛曝光,或者求助媒体。好多贪官都是在媒体上被暴露后,政府部门面对压力,不得不去追查该官员的问题,最终将其绳之于法。弱势群体靠自己的力量是没用的,一定要让事件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

信访局不可能阻止民告官的诉讼事情,诉讼与信访不是一个部门,互不干预,如果你选择诉讼,信访部门还应非常支持你的,而选择诉讼,是法律途径更没人阻拦你了。

很多农民告官会到上一级或者省会乃至北京人民政府,其实告官最好的途径就是直接法院起诉,这个时候已经触碰到法律了,法最大!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