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急需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3:50:45
一:【案情】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200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
【问题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问题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时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1、不能从B处得到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不陪。
2、由于罢工间接造成货物损失,不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问题1:这个要看你投的平安险是哪家公司的,有些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问题2:不赔,这个除非你增加了附加险种的战争险,战争险中有罢工险一项,那么损失按照保险公司给的赔率来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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