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有关于婚姻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45:50
两个人在08年12月登记结婚的,但由于工作忙的原因,本人没有时间去民证局登记,而是用身份证和户口找朋友帮忙代办的结婚登记并取到了结婚证!请问这种婚姻登记没有经过两个人的亲自签名具有合法性吗?可以到民证局申请注销吗?

登记违反《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该条例本身并未对违反该条的责任问题作出规定;理论上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可以该行为违反程序规定为由申请撤销,但是由于这条规定本身对婚姻关系在实质上是否成立几乎没有影响,获支持的可能性应该较小。

程序有问题,婚姻是典型的人身法律关系,必须本人登记不可以代理

婚姻登记是不可以委托的,必须本人办理。你们的婚姻形式上有瑕疵,不代表不合法,你有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想悔婚也不能从这上面作文章。

婚姻登记是不可以委托的,必须本人办理。你们的婚姻形式上有瑕疵,但这不代表不合法,你有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经取得了结婚证,应当认定为婚姻有效。因此,你想悔婚不能从这上面作文章。

结婚登记必须亲自去,不可代理
可以程序瑕疵申请注销

二人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