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可怜啊,没人管,村主任贪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3:26:29
我们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个小村,我们这里今年开发,占用民农的地,我们家有坟地和荒地,上面还种的小树苗,买地的开发商是与我们的村委会连系的,他们买我的地时和我们说口粮田3万一亩,坟地和荒地1.5万元,可是现在我们的地推了,他们也不给我们钱了,我们和他们要他们不给,我们告他们他们还拘留我们,我们是农民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涉嫌贪污行为,你可以向反贪局举报。
根据我国《刑法》382条第二款之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还有 根据《刑法》383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贪污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就比你走远些,开始说的是好几万一亩,后来土挖走后村里来人说一亩就1000,要就签字 不要你就去告。我就认了 签了。好歹还能拿1000^_^。

有贪污行为,到检查院举报贪污者,要属实。

"我们告他们他们还拘留我们"
他们是指谁?
如果是开发商 是没有拘留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