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级别的政府有权签订土地成片开发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2:31:23
就是说比如多大面积范围内的,应由区政府、县政府有权签署。超过多大面积,只能由市政府签署?
另外,管委会是什么性质,为什么也经常看见开发区管委会来签订成片开发协议啊,它是一个合法的主体吗?
哈 楼下的回答挺好的,谢谢了。

可是,我是要区分 县级/区政府,与市级、省级政府审批权限应该也有区别把?一般征收土地超过多少要省/市政府批准,县政府无权批准呢?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管委会一般设在大中城市,级别相当于城市的区政府,也是政府局部区域行政规划的一个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