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野猪,人触电死亡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29:21
今年5月份,老家(江西)在田地里架设220V电野猪,结果把一男孩给电死。小孩父母要求赔偿。对此,我对这桩事故,不知各自需承担多少责任。
4个小孩(都未满16周岁)结伴晚上去农田里偷水,结果把跟去玩的小男孩电死。准确的说,当时是假死。小孩怕挨骂,把电晕的小男孩背离,事发地点。过了一个半钟,才被人发现。
整过程,有9户农民共用了电来保护庄稼。其中策划者,当日因事情多,提前把电送上(当日20:00送电,平时是22:00送电)事发当日,策划者被刑拘。
1、赔偿标准是依据什么?
2、事故用百分百来衡量,小孩父母、小孩的组织者(带领人)、策划者、搭电农民各是什么责任?请各位专业人事回答。谢谢!

  1. 占有或者使用220V电这类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2.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4.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架设电网违法,策划者需承担60%责任,小孩父母承担10%监护责任,搭电农民承担20%责任,小孩组织者父母承担10%责任。
你说的不清楚,孩子的情况要做医学鉴定,然后视情况进行赔偿。

你这已经不光是赔点钱的问题了。

已经涉嫌构成犯罪,估计是想私了吧?

这事一旦传出去,架设电网的人是要坐牢的。

这叫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判刑的。

肯定是搭电的农民权责。

明知私设电网会致人死亡,却又实施了,且的确致人死亡了,这个属于谋杀,不是过失杀人。
设电网者坐牢是肯定的,对受害者家人进行赔偿也是必须的。
4位小孩与其家人对此事没有责任,架设电网者需负全责。

过失杀人,小孩父母没有进监护义务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但这应该只是象征性的不很承担很大,策划者和搭电农民是过失杀人,应被判刑,带领者没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