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高手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28:11
我国南方某公司(以下称中国公司)与在南美某国(以下称甲国)注册登记的一家公司(以下称外国公司)在中国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由中国公司在国内组织劳务人员,派往甲国承包兴建某工程;当中国公司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后,外国公司因缺乏支付能力而拖延支付工程款。双方协商不成,中国公司诉讼至中国法院,要求追究外国公司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07 2班的 不准抄

1、按照《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也就是说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处理,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适用的法律,即为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
2、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或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3、如果法院认定你们的合同为建设工程合同,那么应当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律。
4、如果法院认定你们的合同为涉外劳动合同,那么优先考虑适用劳务实施地和雇主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因为相比较其它的因素,劳动者为履行合同从事劳务的国家以及雇主营业所所在地国家地法律通常是当事人熟悉的或应当熟悉的法律,是与劳动合同有比较密切联系的法律,适用该法律有利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适用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