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11:30
我和我男朋友都是成都常驻人口,父母均为成都的。我家有两套房子,但均属于我父母的。他家只有一套房子,且很小(可能就50-60平米样子),也是他父母的。现在我们准备结婚。我父母不愿意为我们出房子,他家很小没法住。如果我们结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能否申请。家庭收入我和我男朋友现在收入都很低。还有我的户口在城中心,他家的户口和房子都在北门二环路外,为了孩子将来上学,我不会把户口迁过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算不算一家人申请。还有我父母的住房面积会不会考虑在我们的家庭住房面积里面?还有我们结婚后能不能单独以我们两的申请个小的,因为我不想他父母把现在的房子换掉,因为他父母住了很久了,也不愿意搬,而且住在一起婆媳关系也不好处。

如果你们结婚后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但经济适用房一般位置都不会太好,周边配套差。低收入的情况要看具体的标准,不知道你们低到什么程度。你父母的房子是不会算的(如果你们和你父母住在一起),但会算他父母的房子(如你们和他父母住一起)。其实你们可以和你父母住一起(如果你父母愿意的话),把你男朋友的户口迁到你家(以结婚的方式,好象是可以的,这个我不大清楚,你可以去公安局办证大厅看看),你们再去申请住房,搬去后不迁户口就行了。

申请经济适用房各地的标准不一样,要有当地户口,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少于多少,年收入在多少以下. 具体可以咨询你户口所在的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