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家房产纠纷的问题(请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3:56:56
是这样的,我父亲这一辈兄弟姐妹有4人,我大伯,我大姑,二姑和我父亲。我爷爷有一套住房。08年的时候爷爷就立下了遗嘱(但未公证),因为我大伯和大姑家里的条件都相当好,考虑到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孙子,从小就在他们身边长大,以后还要成家,就将这套房子赠与给我,但考虑到我二姑的经济水平不是太好,我得到这套房子后,必须给我二姑不低于5万块钱,作为适度调节。09年9月,我爷爷过世了,当我出示这份遗嘱的时候,我大伯他们表示,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只能处置其中的一半房产,剩下那一半是我奶奶的房产(我奶奶在05年去世)必须4个兄弟姐妹平分。还表示这份遗嘱未公证属无效遗嘱。
我有如下几点问题请教:1.这份遗嘱是否完全无效?还是说爷爷处置了奶奶的那一半房产的这一部分无效?
2.如果是奶奶的那一部分无效,那么奶奶的这部分房产是4个兄弟姐妹分还是要加上爷爷5个人分。(个人认为奶奶是05年去世的,当时爷爷还在,爷爷是否应该也有继承权),再假设是5个人分奶奶的那一半房产,那我个人能否得到整个房产的10分之6?
备注:现在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在我手上,是我爷爷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的户口上只有我爷爷和我还有我母亲三个人

请高手帮忙

1、你大伯说的不错:虽然这房房产证上“是你爷爷一个人的名字”,但这房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爷爷确实无权决定全部给你。

2、“这份遗嘱是否完全无效?还是说爷爷处置了奶奶的那一半房产的这一部分无效?”:
(1)如果遗嘱是你爷爷自己亲笔书写、有书写年月日、而且你爷爷写遗嘱时意识清晰的,遗嘱就有效。
(2)这遗嘱中处分你奶奶那一半房产的部分无效、但其他部分有效,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3、“如果是奶奶的那一部分无效,那么奶奶的这部分房产是4个兄弟姐妹分还是要加上爷爷5个人分。(个人认为奶奶是05年去世的,当时爷爷还在,爷爷是否应该也有继承权),再假设是5个人分奶奶的那一半房产,那我个人能否得到整个房产的10分之6?”:
(1)你的理解也是正确的:你奶奶的那一半房产,由你爷爷和你爸他们5个子女共同继承、是5个人分。
(2)你能得到的,是属于你爷爷奶奶的10分之6。
(3)而且:你爸如果还在的话,他可以和你母亲写下赠与协议,将他继承的十分之一份额也给你,这样你可以得到十分之七,你得到房子产权的把握就更大一些(当然,需要你补偿你大伯、你姑、叔应得份额的钱)。

4、房子的产权、继承权与户口无关,所以,虽然你母亲的户口和你、你爷爷在一起,但你母亲无权继承。

具体内容呢?可以加47043932

不是全部无效 只是涉及您奶奶的那部分财产无效 遗嘱不是只有经过公正才有效只要性是合法 没公正也有效 你奶奶的那部分是你爷爷和子女均分即五个人份 户口与房子继承没有直接关系

这是遗赠,部份无效。
你爷爷处分了你大伯他们兄妹的部份无效。
你奶奶过世时,房子因为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所以,一半属于你爷爷,
另一半由你爷爷和你大伯的几兄妹均分。所以,你爷爷所有的部份为五分之三,故遗赠的有效部份为五分之三,即10分之6。这是你可以得到的。其他部份则需由你们自己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