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要经过公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24:44
本人新购商品房一套,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完了房款(首付+房贷),但开发商还没有交房。今天,该售房部通知明天去办理公正及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他项权证(因有贷款不能办房产证)等。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了,但能不能不办理公证啊,又是一笔钱。
请问公证是必须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是必须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