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家买的,但写的老人的名字,应该怎样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46:50
87年左右爷爷及父母单位分房,因为我爷爷的资历老,而我父亲是长子,我父亲和我母亲商量后,决定和老人一起住方便照顾。
于是当时用我爷爷的名字向单位申请住房。2W元的房钱是我父母出的,之后的5000元装修费也是我父母出资。我爷爷出了大约5000元,我奶奶一辈子没有工作。
96年左右爷爷过世,父亲兄弟关系都很好,也因为我奶奶比较敏感倔强,于是一起商量决定把房产证名字改为我奶奶,我父母依旧赡养奶奶。
我奶奶一辈子没有工作,二十多年来一直跟我父母一起生活,由我父母赡养老人。现在奶奶已经82岁了。但是近几年已经越来越糊涂,常常声称“你们对我不好,我要把房子送给某某。”而且四处散播谣言说我父母不关心她,她其他几个子女还是对她要好些。(实际上其他3个子女都不在本地,一年也就回来看她一两次)
清醒的时候,奶奶会说那个房子是你们的,只是写我的名字而已。不清醒的时候她就到处去说那房子是她的,还曾经自作主张把房子租给别人……

当年因为碍于面子,也是亲人间的信任。关于房子的事情,所有亲戚朋友和爷爷那一辈的同事都知道此事。但是没有任何的纸质证明和公证。
现在我在准备法硕考试,对于继承法读的越仔细,对此事就越不看好。

我父亲那边还有3个兄妹:老大已经过世,其子女环境目前极差,靠我父母及其他2个兄妹救济。我父亲是老二,老三目前面临下岗,其妻子一直没有工作。老四环境最好,但是其老公是很斤斤计较的一个人。
因此关于这个房子,如果我奶奶走后没有明确遗嘱留给我家,或者口头遗嘱留给其他人,都将会对我家很不利。

现在,我的想法是,就当年买房子这件事去做一个公证。这样是最不伤老人和其他兄弟之间感情的。但是不知道怎样去公证这件事,是否需要第三人在场?还是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签名即可?

现在的问题是你奶奶的状况,如果是在沿海的大城市,不大能做公证,公证员怕承担责任。不过如果是小城市,找找关系是可以的。

不过,做一个买房子的公证不如做一个遗嘱公证,因为房子的公证比较容易有嫌隙,容易被推翻。遗嘱公证基本就难动了。

你奶奶是患了老人痴呆症,你最好在她清醒的时候,以各种理由都可以,哄她签下你事先写好的文件,中证人可以找你最信任的前辈来担任。这样以后就好办了。

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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