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每月法定工作时间多少,怎么计算,资料来源哪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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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新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没有规制,仍适用老劳动法的规定。你根据自己实际结合上面的材料自己可以算出,因为里面的法条有特殊情况的规定,如特殊可以延长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每个人不同工作岗位不同情况算出自己的也不同。

一年365天,减去52个双休日假期104天,再减去11天法定节假日,一年的工作时间是250天。除以12个月等于20.83,就是每个月的工作天数。因法定节节日不上班也计发工资所以月计薪天数是365-104再除以12,等于21.75.

新劳动合同法例里无相关规定 在劳动法里有 具体见36到41条

劳动部2008第3号文件关于职工工资的折算办法。制度工作日每月工作20.83天。计薪天数为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