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跟商品楼开发商付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3:57:53
请问2009年6月跟开发商买了房子,楼宇认购书上写的是首付款30%,剩下的按揭。8月份之前,已经差不多付款了30%,还差六七万吧,但是现在资金紧张,房子还要到2010年的11月份才交付使用,现在开发商就已经来催款办理按揭了,按照有关规定,我是不是可以拖一段时间再交?如果没交又会怎样呢?
没分了,所以小小的三十分先送上,谢谢。

可不可以拖延 看你跟开发商商量 跟银行没关系 30%你是交给开发商的房款 70%银行贷给你 按揭 他催你办按揭 就是催你那六七万
交首付和房子的交付时间没有关系
一般买房交订金 之后交首付(一般1-2周之内) 看你好像是6月定的房子 8月才交的首付 而且没有给全 看这时间 应该还有和开发商商量拖延的余地 好好商量下
如果没交 按照有关规定 开发商有权终止交易
必定房子没有了 你会索赔损失(违约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看合同怎么写的就怎么做,这是双方的协约,按说首付您应该交了。不是没有交全吗?交全了才办理银行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