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现存的新闻法,但新闻传播活动依然有法可依”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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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现存的新闻法是指没有专门的新闻立法,但我国宪法、民法、行政法等中都有对新闻传播的相关规定,只是很杂、很分散,没有形成系统性,但新闻传播活动依然应该根据这些规定进行,所以依然有法可依。

所谓的新闻法,是指成文法,即通过人大审议在全国颁布施行的法律条文。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正式立法,即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是专门写出来规范我国的新闻传播活动的。但是没有新闻法这样的特殊法(相对于一般法,即像行政法和公务员法的关系),就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没有法律进行规范。在宪法中有相关的条文,人大对宪法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条文,在国家出版总署和国家光电总局都有相关一系列条文对新传活动进行规范,甚至在有些地方的规则和法规中也有一些条文进行规范

楼上说的很对,但是不完全对。我国的新闻法规的确大部分存于民法,商法,行政法中,但是目前我们国家“新闻传播活动有法可依”意思主要是指我们国家行政命令。目前我国新闻媒介主要受控于国家行政命令。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