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与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8:07:50
我跟公司的劳动合同10月20号到期,合同有规定双方如不续签均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
我于9月25日邮件通知过公司说到期不再续签,公司没予以回复。
10月12日公司决定炒掉我,请问这个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针对合同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就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了,可以马上离职。
  还有一个地方要注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就是说,如果如果符合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待遇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本人不同意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
  那如果说,单位不同意维持或者提供待遇这样的情况,本人拒绝续签合同,单位是要给经济补偿的。
  本人应当先向公司发一封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书(注意要求是原工资不变或者提高待遇,并保留此证据),如果单位在接到该函之后仍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辞职和辞退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合理辞职,公司将给你相应的工资补偿。但辞退就没有相关补偿。

1. 公司如果辞退你必须有书面理由;
2. 你可以仔细阅读员工手册,找出哪些属被辞退情况;
3. 你将辞职信件和邮件等做好备份;
4. 找相关领导进行沟通;
5. 如果沟通失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