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婚前房产我与继母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26:25
父亲和母亲婚后,单位集资建房向姨妈家借了大部分的购房款买了房,爷爷出钱装修.后来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继母有个男孩,但是孩子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也没有改姓.继母的户口也不和我和父亲在一起.这样生活6年多父亲去世,而房子当时要拆迁也没有办法过户,由于种种原因动迁房现在才快造好,偶想咨询下造好的动迁房我和继母爷爷还有继母的孩子怎么分配?我可否要求现在继承还没有拆掉的老房子?老房子的分配方法和新的房子分配方法一样么 ?
继母的孩子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又没有改姓,是不是法律上说的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抚养关系,能够继承我父亲的房产么 ?我爷爷还在世,难道爷爷在父亲的房产中没有权益么?

第一,你继母的儿子没有继承权。因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第二,你的爷爷,应该就是你父亲的父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10条,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平等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
  第三,关于房子。
  由于是你父亲在你父亲和你母亲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你母亲去世,房产应该发生一次继承,你父亲和你(可能还有你母亲的父母,不知你家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姑且看成是只有你和你父亲2个继承人)平分你母亲所有的二分之一的房产份额,所以你母亲去世之后,房产应该是你父亲四分之三,你四分之一。
  你父亲再婚后,由于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所以不在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之内。动迁房应该是作为老房拆迁的替代吧?那么老房子就是要拆掉?还是说老房的拆迁的补偿是动迁房和一笔拆迁费?我不太明白,既然老房子要拆了,为什么还要继承。那么假定老房拆掉的补偿是一笔拆迁费和动迁房。根据物权法,这笔拆迁费和动迁房属于老房子的代位物,你和你父亲还是按照之前对老房子的比例享有这些代位物。现在你父亲过世,你再和你的继母还有爷爷等分你父亲原有的四分之三的份额(理论上是如此,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在遗产的分配上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该房由你继母和你以及继母的儿子三人继承。
你继母1/2产权,你和继母的儿子各1/4产权。

我国法律不保护未婚同居,同居时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个人财产仍属个人所有,不得分割,
你父亲和母亲领取结婚证没?户口不转过来,应该不能分割财产,
按你所述,房子应该归你家所有,要看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没,如果结婚了她就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儿女,父母

你继母的孩子没有继承权,财产由你爷爷和你继母,还有你,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留遗嘱的话,你是房子的继承者,但是借的钱要还的!

你和继母、爷爷各三分之一。继母的孩子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