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娼被抓,请专业人士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26:15
我朋友在洗浴中心和小姐发生了关系.后来又做了保健足疗,在吧台结账后,走出洗浴中心不远就让公安局的抓了.带到了派出所.办安人员问他是不是嫖娼,还说如果不说实话.后果很严重,朋友只好承认了.交了不少罚款后,派出所放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毕竟派出所没抓到现形.只是问我朋友是否嫖了.如果他当时一口咬定只是去洗浴,和做了常规的保健服务.这样公安机关是不是也不能认定他嫖娼.因为毕竟没有抓现形.请专业人士指点一下.

这个呀。。嗨嗨。。。只要没抓现行。他是没办法的。就算在床上抓着了,一口要顶我们只是性朋友关系。不是嫖GG娼关系。只要双方咬住没有金钱交易。他抓现行也没办法。因为只有性关系而无金钱交易他是没办法的。他会吓唬你。说通知家人。。靠。。。胡龙别人胆小怕死的还可以。因为没有证据是没办法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招认 。这是胆小的性格。或者双方赤裸在一间屋子里,你也可以咬定我们只是在相互的欣赏对方的身体。没有性性行为更没有金钱交易。他也没办法,但要和女的沟通好。这种事情完事后赶快处理证据,证据没了。那可天王老子也没办法了。
既然都交了罚款那就算了吧。下次就不要这样了。。呢朋友也太怎么了。都走出去了还承认。哎。。。不提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看起来呢朋友好欺负才去抓他。要是碰到歪恶的人。反过来告他诽谤之类的。也是可以的

何谓卖淫嫖娼,至今未有权威的定义,《贵州省禁止卖淫嫖娼的规定》第2条规定“凡以索取财物为目的与男性发生性行为的是卖GG淫行为;以给付财物为条件与卖GG淫GG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是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GG淫、手GG淫、鸡GG奸等)的行为。

没有嫖资我看他怎么来定义你朋友是嫖GG娼。

好了。大约呢也明白了吧。就说这些。给点分吧。。
所以

你这个还好,那个警察可够宽容的了。不承认不代表就没有这个嫖娼事实行为,既然你朋友已经承认了一般按《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其中第三十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警察既然去抓你朋友,肯定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如果不承认,现在的侦查技术对于这点来说小菜了,否则后果比这严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也要讲究证据的,不单纯看当事人的供述,如果有小姐的供述和指认,及其它旁证也可以处罚的,而且真的很严重,如收教6个月等。
个人认为,还是别做违法的事,否则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