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个体工商户执照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28:23
我今年9月份办一个以XX加工厂命名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加工和销售五金包装材料。也办了国税,地税证,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都是由代办公司代办的。
因我对这些都不懂,想请教专业人员有关的一些问题。
1以厂命名的,是不是要作帐?以厂命名和以店命名的,有哪些不同,在税务方面又有哪些不同?
2.以厂命名的,可以申请定税吗?如果可以,要交哪些税?多少钱?
3.如果执照的地址要变更,跨镇的怎样变更?补充一下,还在同一个市内。

1、国家法律法规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要求建账,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不用建账;或叫厂、或叫店,只是工商管理部门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定的名称,只要经济性质同为个体工商户,税务局应一视同仁,不会区别对待;
2、这要看你所在地税务部门的情况而定,详情可咨询当地税务征稽大厅有关人员;
3、个体工商户除了经营者变更需注销原营业执照,另外办理新营业执照外。其他诸如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等事项,均可在登记发照的工商所申请变更。若变更地址,应首先持所发原营业执照到变更地辖区工商所提出地址变更申请,由该所向原发照工商所提出移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待档案移交至变更地工商所后,你再提交新址场地证明(一般包括: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填写变更表,经一审一核后,即可领取新址的营业执照。

视为个体户,如地址变更就要一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