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海关完税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差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26:17
进口货物价值的应如何确定
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上的完税价格+进口增值税合计的价值往往与合同约定的美元价按当月1日汇率折算出的货物价值存在差额。请问应与哪个为准?差额应如何处理?计入财务费用还是成本?
请问有没有相关的详细法则?求名称
回楼下 关于增值税的问题是我写错了
因为完税价格是以报关当日汇率折算的 肯定会与会计核算折算价格有出入 有人告诉我这部分差额应该计入“库存商品” 也就是计入商品价值 计入财务费用的说法 请问有没有相关书面的规定?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算在货物的价值里面。一般是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上的完税价格=合同约定的美元价按当月1日汇率折算出的货物价格。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汇兑损益),就计入财务费用。

问题补充: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如成本可以用发票上的那个,至于相应的税金计算应该以实际缴纳的,即海关完税凭证上的数字为准,所以你的成本总额

发票金额+实际缴纳关税 \

增值税不用计算成本,除非你是进口固定资产,那么一并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