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引发的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32:00
我的一个朋友因喝酒把他的一个朋友打成重伤,是颅脑损伤,被判5年徒刑,同时还判了30万的民事赔偿,他现在人已出狱,但工作丢了,也没有偿还能力,在他服刑期间,被害人由于并发症死亡,那30万的民事赔偿还用赔吗?如果他家里人(有家属和孩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会怎么执行?还会重新受理吗?
现在他的家属已经再婚,这种情况下如何执行。当时的30万还有死者的住院治疗费用,还有对其亲属的抚养费用,现在受害人已经死了,又如何执行

当然要赔了,那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在生效后就应该履行的。这三十万相当于被害人的财产了

被害人死后这三十万可以作为其遗产由家人和孩子继承。

强制执行还不简单,根据《民事诉讼法》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

218条规定对存款可以划拨,冻结。

219条规定,对被执行人的收入除了留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必要生活费用外,可以直接扣留,

212条 对其他财产可以扣押,扣押后可以变卖拍卖

230条 规定 根据以上措施还不能履行完毕的,随时有财产随时强制履行

法院会根据死者的继承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也不能重新受理。

民事赔偿的权利将由其继承人享有,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家属和孩子等)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你朋友的偿还能力,或执行现有财产,或暂时中止执行,将来有了财产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