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司机被关押,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0:52:03
事故已经发生有一个月多了,由于与对方家属关于赔偿金额的协商结果一直不满意(对方要价很高,司机家属这边承担不起);所以司机就被关押了。
有以下几点想问(分数不多,不过希望大家能够真心帮助,谢谢)

1. 在致人死亡的交通意外事故中(对方横穿马路,司机方有超速,没有喝酒,没有逃逸),是可以关押的吧(好像有逮捕令)?如果人已经被关押,那么这个案件已经移交给什么部门了?还是交警部门吗?还是检察院?
2. 由于对于庭外协调不了,司机家属这边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那只好让法庭审判,不过对方迟迟没有上诉,应该怎么办?
3. 在关押期间,由于家人没法探望,请问,这时候请律师否用吗?律师能否见当事人(被关押的司机)?

回答:
1、可以关押,如果有逮捕令说明案件已经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在应该在交警部门。程序是:刑事拘留(交警)--批准逮捕(检察院)--执行逮捕(交警)--提起公诉(检察院)
2、这个案件应该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不是对方上诉的,可以催催交警部门或者检察院(你这个案子按照你的描述,具体在哪个部门还不能确定)。
3、如果无法达成赔偿,有律师效果也不大,律师在逮捕以后可以会见当事人。

广东胡律师:

1、有死人的话,那司机就是交通肇事罪,移交检察院处理,由检察院侦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2、庭外协调也只是协调民事赔偿,法庭迟迟没有审判可能是检察院还在取证阶段;

3、这个司机最好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下肇事司机,这样对于司机各方面都有好处。

一般而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司机可能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司机可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或刑事逮捕。
案件继续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大队刑事侦查,侦察结束后会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协调不一致的,死者家属会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届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判决。
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建议在法院判决之前,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这样有可能处以缓刑。

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的?你们交警效率挺高的嘛,才一个月,事故责任认定应该刚下来。你方有主要责任,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民事上该赔多少,计算起来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