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丧生经济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5:13:00
我家一亲戚在车祸中丧生,肇事者是无证驾驭铲车,铲车是从同事那里借来的,当时肇事者是从单位偷的木材和铁,但现在肇事者宁愿坐牢,无经济能力赔偿,铲车的所有者又声称车是被肇事者偷出去的,铲车的所属单位也不露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者也声称是车偷出来的,那么被害者的经济赔偿到底是由谁来承担?铲车所属单位和铲车的所有者以及肇事人之间是怎么分配的?据现在估计,铲车所有单位已经将所有者和肇事人串通一气,让肇事者来承担所有的责任,肇事者又无经济赔偿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的家属应该怎么样做?谢谢了

真的是偷来的,那么就由侵害人实施民事赔偿。
现在不管是不是偷来的,首先看交警部门的认定,如果责任认定书 表明,侵害人负全责,又是无证驾驶。则 侵害人和 铲车所有人负连带责任。 只要将两人共同列为被告就可以了。由两人共同向你亲戚赔偿,至于两人的分配的比例由他两人自己分配。
如果车辆是被偷,那么侵害人偷盗机动车后发生事故,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构成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机动车本身就数额较大,又发生事故,量刑上不是一两年的问题。可能会在10年以上,甚至无期。你可以从这一点上说服对方积极赔偿。

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赔偿,那么就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执行其财产。
受害人,去找交警部门,赶紧做认定,然后就偷盗的事实向司法机关陈述,先将对方拘留起来在说。最后依据司法机关的认定,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