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小孩作为小孩母亲不负责任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04:10
我跟前妻05年认识并结婚有一子,因她农村父母老是干涉我们婚姻(女孩在农村就是摇钱树做为妻子一点都不负担家庭经济责任把挣的工资都往农村寄)最后导致我们离婚,06年因跟经济琐事发生纠纷他抛弃6个月儿子出走(后面有她父母支持)起诉与我离婚,最后我们感情破裂离婚我同意离婚,考虑她经济困难就要她100元孩子抚费(我05年下岗无经济来源,靠低保维持生活,孩子我父母带),后来我才知道她在合肥打工收入将近2000元从她的穿戴生活富裕,且每月5号迟迟才邮寄100元抚养费,有时候还不邮寄100元抚养费电话催她才勉强邮寄过来,我所说的这些意思是说我对前妻够仁慈的但她并不理情且对亲骨肉不管不问,现在物价上涨,我实在承受不了孩子的负担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通过法律武器解决怎么解决?
可怜的孩子

还是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相关的婚姻律师比较好。

应该是可以在上诉的吧?

如果她的收入确实像你说的那样,那就让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现在什么东西都贵了,不过,要是真想让孩子过的更好一些,光靠抚养费是不可能的,你也有义务啊,虽然你05年就下岗了,怎么不在想个办法在找个工作呢?孩子是两个人的

不知道说什么,当妈的如果这样到以后会后悔的,你也要努力找工作,哎,父母离婚都是小孩子遭罪啊 ,我大哥也是单身带孩子,他们离婚6年了 孩子今年8岁,去年 二伯母(大哥母亲)去世了,大哥要在外面做事,二伯 又管不了侄子,也不会带孩子,我有时接他到家玩,他调皮,我想教训他也下不了手,二伯母 去世 那天,他们三爷爷在那看得我难受。要是能找到本人当面说清楚最好,实在不行就 走法律过场了,不过孩子是二人的,你也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