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知道被告地址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9:03:19
起诉不知道对方住址,只有姓名和电话,以及银行账号,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原告需向法庭提供被告的基本情况,住址、单位等,便与法庭下达传票。提供不出被告的基本情况,法庭不可能受理的。
再说,这与通知到被告而不参加应诉,进行缺席判决是不一样的。
最好先通过了解,找到当事人在进行诉讼。如果是经济纠纷,还要了解对方的偿还能力,便与法院执行。

  可以,你可以以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为准。如果被告身份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你也无法知道的,可能通过法院联系,如实在无法联系的,可以公告送达。
只要是证据充分,完全不影响立案。

  1,你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于你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民诉见第139条,海特法第82条,民险书第一-三项)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