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特殊的欠条有法律效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3:08:20
我是个私营小业主,一直和供料商A联系,A一直没和我结帐,但隔三差五的共拿了我三分之二的货款(有部分汇款单回执,但不是同个帐号)2009年中秋时和他结了一次帐,共拿了他37000元的货款。因已落续被他拿走27000元,所以就打了张欠10000元的条给他。未了,他说以前收的款个人已花光,不好和他的合伙人B交代,叫我给他5天时间凑钱,先打张欠他37000元的条,骗B一下,就说我款未付,到时我还10000元时,把10000元的条还我,然后他再拿27000元出来,去找B拿回我那37000元的条。由于A信誓旦旦,我就打了37000元的欠条给他。本以为就这样能帮他拖5天的,谁料A与B之间毫无信任,B看了我37000元的欠条不相信A没拿到钱,可能A有侵占货款的前科,B怕A拿钱自花(事实确实如此)B要A把欠条债权人改为B,A答应了,叫我拿回原先欠A37000元的欠条,重写一张欠B37000元的欠条,我犹疑,但看到A在使眼色,还是写了。事后,我跟A说我已给你27000元,现在又有37000元欠条在B处,这事怎么办?A说没事到时我们一起再10月13号给B后,再拿回欠条。现在还款时间马上要到,B肯定会向我要钱,可我再三打A手机,对方已不接听。(机子是通的)

急死人了,欠条有效吗?怎么办?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好心害死人呐

欠条无效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只是程序上的事,但是实体上你确实没有这样的借贷责任,这样的欠条应归于无效,即使最初有效,在法庭上经过事实的调查之后,法官也会归其与无效

你提供了对你不利的证据,究竟如何解决,可考虑报警。

有效,
很麻烦,有证据证人能证明你曾付给他27000吗?汇款单要保留,第一次打的10000的欠条还在吗?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证据。
因为你没有强有力的证人证据,所以只能在逻辑上有一个十分合理的解释,即使如此也没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完全有效,抓紧催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