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和抚养权的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38:53
有个亲戚,十年前离了婚,离婚时,法院将一对孪生女,分别判了各人承担一个女儿的抚养。但是,女方早两个月病故了,请问:留下的产财和女儿的抚养(包括监护人)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说明:女方(死者)的父母还健在,还有几个兄弟姐妹,留下的女儿现时由她姐姐代为抚养,但没有遗书指定谁代为监护人。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个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除非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如在监狱服刑)或担任监护人对孩子不利(如有虐待倾向)。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孩子的母亲去世,但是父亲还在世,那么父亲就天然变成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妨碍父亲监护权的行使,也不能指定其他人。

2、另外,对于遗产。由于二人已经离婚,那么男方就是去了继承权。但是两个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另外,去世一方的父母还健在,那么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于是,她的财产就有两个女儿和父母继承。兄弟姐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有女儿和父母继承的情况下,他们不得继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监护人是孩子的父亲 若你们不服可向法院申请变更 财产由女方父母和两个子女继承

1.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离婚时仅涉及抚养权,现女方亡故,原抚养的子女未成年,其父亲是当然的抚养人,这是父亲的法定义务;现因该子女与母亲及其亲属长期生活,形成的感情,很难割舍,其父和母亲家的亲属可以协商立协议,该子女由其母亲家人代为抚养,代为监护人直至该子女成年。
希望你们照此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通过当地社区参与帮助解决。

首先回答财产继承问题:对于女方的遗产,应由女方的父母和她的2个孪生女共同继承。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时候,被继承人的财产是按顺序继承的,第一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又因为配偶已离婚,所以由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其次,对于女儿的监护人问题,应该由她的爸爸担任,因为子女关系并不因为离婚而割裂。如果其他成年家属觉得女儿的父亲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