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证是不是就只等判刑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44:22
我想请您们帮我看看 这个案情是不是很严重
我弟弟的工作是在赌场帮人家看场子 他跟着上面的一个老大 就上个月的8号他老大在赌 别人出老千了 大概从他老大手里赢去3万多 后来老大就把牌拿去验证发现牌是有问题 后来老大就把那个出老千的人押到了老大这边的场子 并打了那个人 还把他的手砍了 还问人家赔偿要5万 第二天那个被打的人就报案了告我弟弟老大他们敲诈勒索!当场打那人的人有很多但就他们都跑掉了 就抓到了我弟弟和他老大 我想问问您 我弟弟的罪是不是很严重 虽然我弟弟不是主犯也不是重犯 但都关拘留所一个月了 我去看他的时候上面定的罪是敲诈勒索罪 现在我们老家已经又收到逮捕证了 是不是逮捕证收到了就只准备等判刑了是吗?急 请您们帮帮我?谢谢了

收到逮捕证不一定判刑。可能只是涉嫌或者轻微问题不足以判刑。
  一、《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如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构成犯罪的;虽有犯罪行为,但罪行轻微,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被逮捕了,就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有证据证明你弟弟犯罪了,就是说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弟弟无罪,否则就等着判刑吧,赶快找律师吧

关键是要有证据。
如果是你弟砍了人家的手。
判刑是肯定的。
如果不是。那样没这么严重。
建议快点找律师。

意味着检察院或者法院已经批准逮捕,具体量刑等到法院开庭宣判。

还没判决 没人能说你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