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付款行和议付行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3:14:28

信用证的付款行一般是开证行,其付款责任是第一性的,不具有追索权。
议付行是开证行指定的一家按其指定行事(此处指议付)的银行,其议付是给开证行垫付,有追索权。

付款行就是最终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而议付行只不过是将单据转递给付款行(开证行)的银行。在中国,议付行仅仅是将单据转递给开证行,并非实际意义上的议付行,只能算作单据转递行,因为他们并不执行议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