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又签承包合同后,是否已没了换工作的自由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47:35
我在2009年6月4日同上海海博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海博公司要我支付5000的履约金。还有5400的营业预存款。当时他们一共催了我2次叫我快点交钱。因为那时候没有找到何时的工作,所以就教了钱,一共是10400。之后过来几天在6月7日海博公司来电话通知我6月8日要去顶替别人开一天出租车时间段是7.30到第2天凌晨6点。之后我在6月9日凌晨4点返还其公司交换车辆。等回到家后感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于今天2009年6月10日同海博公司提出了辞职目前是口头的。之后海博公司就威胁说必须要扣处我的履约金5000.我想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我需不需要进行赔偿。目前公司没有给我配发过属于我的新车。
我现就想拿回我的保证金的钱,我要换其他的工作!

你签了合同,自签合同之日起合同就已经生效,双方都得履行合约。你交了钱,海博出租公司就应该给你配发属于你的车。但是他们让你签了合同交了钱却没有配车给你,他们就已经违反了合约,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没有配车给你,他们就没有履行他们的合约,合同对他们来说就没有约束力吗?现在你要退,他们扣你钱,难道合同只约束你,不约束海博公司吗?是不应该的,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不能这样任他们欺负。好好看看你的合同,有很多人就是不注意被人家骗了。

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

你好:

履约金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