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开红字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1:20:22
9月份开的发票,9月底作废,可是购方已经在月底认证了.这种情况是不是要开红字发票?作废的发票是不是要全部收回来?是我这边申请开红字发票还是购方申请?具体怎么操作?

已经认证的发票是不能够作废的
可根据购买方的要求,开具红字发票,已经开具的发票可不收回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 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汗···
首先提醒下,你这种操作是不规范的,在没有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前你是不应该在金税系统里直接作废发票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你现在这种情况,根据各地税务局不同的规定,存在罚款风险,而这个风险就得由责任方(现在就是你销售方)来承担了···
现在建议解决方法:
你作为销售方出具一份证明给购买方,和购买方的财务沟通下,让购买方财务马上去他们的税务局主动说明情况,作进项转出等,不然等到购买方的税务局比对结果发现错误后再让购买方去核实会更麻烦,罚款的概率也高。
当然,各地方税务局的具体操作是有些差异的,你也可以麻烦购买方的财务和他们的税务局咨询下这种情况可以怎么操作

希望对你有些帮助,不过以后要作废当月发票一定要取得抵扣联和发票联哦···

九月开的发票即然已经在当月作废了,当然就不能再开负数发票了。按规定你的操作是不对的,应该是谁开具谁作废,而且得发票全联在手才能人作废,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必免出现你这边作废了,对方也认证了的这样错误操做。即已不能开负数,就申请也就无从谈起了。这种情况没遇见过,还是问问你们管理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