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年底小规模纳税人业务招待费比例是多少?到年底应该如何调整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9:40
可以直接每月调整出来,年底不调整么?分录如何做呢?

根据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果属于销售费用的业务招待费也可以借记“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因此,存在纳税调整问题,就纳税调整本身而言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只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及其附表给予纳税调整,即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做纳税调整,不需要每月做纳税调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