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前排六层建筑与后排建筑之间距离短,影响后排采光怎么办?有无国家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40:51

采光通风,是建设用地规划设计里面的一项指标,根据日照时长、气候等因素各省不同。看什么性质的地,若是政府统一规划地,该问题就有充分考虑,你放心;若是村集体地,那就没办法了。

呵呵,你问的是楼房设计时的间距的问题,国家没有标准,这都是地方的标准,你找个设计人问下,他会告诉你

广州市规定——南北向间距=1.0h(房屋总高);东西向——大于消防车道或6米。

国家标准是有的,根据各地的日照角度的不同各地又有自己的相应的规定。比如西安地区,住宅的系数是1.35,也就是说如果这六层的居民楼有15米高(加上室内外高差,楼顶的女儿墙高等等)那么它距离其北侧的建筑物至少要15*1.35米的距离。小于这个距离就属于违规,可以上告的

有规定的。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我国规定最低标准?住宅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 ,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而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我国法律对于采光权的规定是极其有限的:一是《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二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