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社保问题,请说的详细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06:32
各位大侠,急求解答,我以前有公司帮我交了一年多的社保,后来因为换了公司,新公司要求我三个月的适用期,三个月转正了再帮我叫社保,也就是我一共有四个月没有交社保了,有朋友说"三个月的试用期过后,单位应该为你补上前三个月的社保",这个是不是真的,劳动法有没有明确规定!小弟很急,希望知道的大侠能说的清楚些,谢谢!!!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条例明确规定

单位必须给员工从工作之日起开始交社保,否则就是违法,无论是否签合同、是否属于试用期内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试用期内的社保,单位不这样做,你可以考虑去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准备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和考勤记录等

不会给你补上前三个月的社保的 劳动法没明确规定公司是不会补给你的

对于因为离职而产生的欠交养老保险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而是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不过欠交四个月的养老保险基本上对你以后享受的社保待遇没有影响,所以,可以补交,也可以不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