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嫌疑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39:32
我男友是开车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外县市参与了窃盗电线,当晚被追补时撞坏了3辆追他们的车子,(是电力局的车不是警方的车,)因为害怕后来他弃车跑了,其他人也跑了,现在他进了看守所已13天了,想请问好心人,懂法的人,这种罪会怎么判罚?(他没有前科,)他有可能会在看守所待多久,????
是使用中的电线,有没有可能缓刑,罚金之类的判法??或是不判刑??

如果你男友不知情的话,不会涉及盗窃行为;
但从你的描述来看,应该是明知正在使用中的电线而进行盗窃,所以可能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肯定要判刑的。
另外在逃跑时撞坏三辆车,也要看具体情况,有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伤害罪等于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
在看守所要等到判决出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般情况下到判决后

被追的时候 就应该不跑~~~~~
~~~
应该是地方的吧
那就应该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