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询问笔录是否必须到邢警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49:13
这是一个人口失踪的案子,失踪人在两年前已经失踪了,现在他们家的人报案要求必须找到他们的孩子,而两年前跟我们有关的是,我妈卖给了他和他的朋友两次酒,失踪人的朋友是我们村的。

我要问的是:
前天晚上,我们镇的邢警三中队的人到我们家要求我妈到他们邢警队去做询问笔录,我们说已经太晚了,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钟了,能不能明天再去,要不你在我们家问,我们答也行,但是他们不同意,说必须去邢警队,我们便跟着去了,本来他们只让我妈一个,但是我和我妹要跟着去,他们也没有反对。。他们出示了证件,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证件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我妈由于有些紧张,到了邢警队之后,那个人根本什么也没问,我们就自顾自的说说这说说那,可能是想早点把事情说完然后让我们走,期间我妈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就是好像见到一个月之后还听说有人见过那个人,但我妈又不记得或者不想说告诉自己的那个人是谁。。。

而邢警队的那个人从开始去就没有拿询问笔录开始记录的样子,而在问话中,刚开始还好,后来一直有恐吓我妈的意思,说如果证言不实我们是要负什么什么责任的,说我妈的证言有反复,总之态度不好。。。

我妈身体不舒服,一直提出要回家,那人就是不让,还说他也在请示他们领导,但是他们领导不让放人。。。

我妈当时的心理是那样的,因为我妈记得跟她说一个月后还见过失踪人的人是我们的邻居,怕那些邢警队的人这么晚了还要把别人再叫到邢警里去,所以我妈坚持不愿意说我们家的那个邻居,想着过了这个晚上再说。。所以一直说自己记不清了。。。
而那个人好像觉得我们有意隐瞒什么似的,一直说要不然就不让我们走,要不就让我们睡在那里,不让我们回去。。。

一直在那里磨了有两个钟头,到11点30多的时候,也许他们是接到了上面的通知,也许是什么原因,他们让我们走了,开始写了询问笔录,然后放我们走了。。。

我想问一下,在这期间,他们有什么不正当的地方,而我妈,我们证人方有什么权益可以争取的,因为我们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我们是否可以拒绝到邢警队去,或者,他们不让我们走的时候我们是否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的?
谢谢!!

如果答的好我可以追加分数!

警方的行为基本正当,没什么太出格的地方。
如果人失踪跟你妈没关系的话,那么这个事情跟你妈已经没关系了。
公安问证人的话一般只问一次的。
可以安心过日子了。
给个忠告就是不要到外面谈论这个事情。

基于你所述情形,我仅作如下答复:
一、刑警队的做法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你母亲如是案件的证人,那其不一定非要到公安机关去做笔录,如必须要去应当事先向你母亲送达询问通知书。如你母亲有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应对你母亲采取刑事传唤,那你母亲应当在传唤证上签字。
二、刑警队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你母亲带至刑警队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
三、你可至该刑警队所属局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述,要求其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让你去接受讯问,你是不能拒绝的。
通俗的说,警察有权扣押人,不超过12小时,经派出所所长签字,可以再延长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