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真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7:18:50
我在2008年2月在一个私企工作,于2008年9月签了一份3年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我现在是请假。在签订合同时领导说合同是范本不用看,就签了,辞职时说提前3个月申请,我记得法律规定和单位规定提前30天,不知怎么就成了3个月!提交辞职申请时,我又看了一遍合同,“1.违约金是年薪的30%2.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违约。”这个第二点墨水的笔迹跟其它笔迹都不一样,很有可能是加上去的!单位说要研究决定,等消息!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我还能做些什么?
我的保险还在单位,手续.卡.本都在单位手里,我手里一样东西也没!行业圈子很小,不想弄僵,那样没办法工作了…… 单位有哪些问题呢?可以具体列举一下吗? 谢谢

你可以去投诉他们喔,我去年辞职金融危机的时候,他们不给钱,我们直接打电话给电视台的人过来了,结果,不到1天钱就到位了,打给相关部门的速度太慢了,有些就是狼狈为奸的,还是暴光的速度快,你只要把劳动法记清楚然后跟记者说说

他们只要一过来嘿你的辞职马上就批了

那份合同无效。
国家规定了,个人辞职不要赔偿,不管因为什么原因。

相关的问题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局,不过现在大多数私企都是这个样子的。

不要这么轻易的去签合同
详细了解一下合同法就可以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企业的这种合同条款与劳动法是相悖的,是无效合同。

这个不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肯定要走不怕撕破脸皮,那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带好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就行了。

如果你不想撕破脸皮,那就只好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