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报销范围包含甲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46:43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卫生厅近日明确规定,从2009年9月16日起,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到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以下办法解决: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过这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尚未参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经上述制度报销后,个人医疗救治费用负担仍较重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救治费用,并做好与当地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