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了我汽车,他受伤了,我车伤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19:45
我驾驶家用轿车在主干线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路经一路口,我减速缓行。这时候一骑电动车人从北面路口猛冲过来并且快速横穿马路画着弧形向东猛拐,撞上了我驾驶侧的观后镜和车门。我停车。骑电动车者倒地并且锁骨骨折。我先后拨打120、122和保险公司到现场。现电动车驾驶人住院我个人垫付了6千多元的医药费。我的车手续齐全,并且有交强险和10万的第三者商业险。

请问律师,我下一步该如何办?这种情况我大约担负几成责任?病人的医药费以及以后要求的伤残、误工、电动车维修还有我的汽车维修,这些费用保险能全陪付吗?我垫付的钱该怎么办?

谢谢!越详细越好!

该多少责任就多少,我认为不要去揽责任,因为虽然可能你目前在经济上略合算点,但是你要看有没有后遗症,这是有后续风险的.万一事情过后对方再找你打官司你的责任和损失就大了.交警的调解是不算的.比如你本来只要负担30%,你去揽了全责,对方再找你打官司就更合算了.你只30%的情况下对方再找你打官司就不太合算了.
就算你揽了全责,保险公司也不会全部赔你的损失,医药费只是在医保范围内的赔付,总的来说是你总支出的50-80%. 你就会损失50%-20%.再乘于你的责任比例,你算一算再综合考虑.
所以,遵从实事是最合理的,不要去图小便宜.钱是贬值的.
我最近也被一无证摩托车追尾,对方重伤,我无责,但是希望我揽全责,我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心个人倒贴,但不是我的义务,所以不揽责任.也没垫医药费.我坚持原则,何时解决何时倒贴.
我的认为是,现在的非机动车\摩托车不遵纪守法就是法律和执法者不力,或不公平造成的,造成大多数人认为:和汽车相撞总是汽车负责,所以可以横冲直撞,反正汽车会刹车的.这就造成了如今的交通状况.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快无法开车了.
其实法律根本不是这样定的.还是讲责任的.
如果你无责,对方没有生命危险,你不该垫付医药费.
这是有关部门没有做好交通安全法的普法教育和有责方的事,不是你的事.
我们是纳税人,各有关部门是纳税人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字下面两个口,不是用于吃老百姓和咬老百姓的,会公平处理的.否则你可以找他们上一级.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你一定要先报警,到交警队找熟人把所有的责任全部划成你的,这样哪些费用就会有保险公司来赔负了,不过你可能还是得出点血。
记得一定要你付全责……

如果你在自己的车道行驶,没有压线,你没有责任,承担10%.

这个问题还真得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