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原告现在竟成为被告!!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0:24:44
三年前 爸爸出去办公却因为朋友醉酒驾驶而车祸身亡,无一幸免。万分悲痛下妈妈把司机继承人告上法庭,拍卖了他家房子。法院把钱判给我家但是没有给被告留安置费,即使这样赔偿给我们的钱还远远不够,我们也不追究了,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三年后的今天 他们竟然通过政府和法院来管我们要安置费!说被告去日本留学需要用钱,并且让大使馆通过政府管我们要安置费!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钱该用的也用了 大多数都还债用了 赔钱我们也没有 他们能否扣留我们的住房?我们该怎么办

你们得到的赔偿是法院判决给你们的,没留安置费是法院判决问题.与你们没关系.判决后对方也没有上诉,判决生效.而事过2年的民事起诉期,他也没有要求你返还的权利.

公道不在人心,是非在乎实力

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