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后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22:56
有个朋友, 他家和邻居家起纠纷,乘朋友外出,把他的父母给打了,轻伤~
我朋友非常气,一气之下,回家把对方一男的 打成重伤,断3跟肋骨..打架中双方都有打斗,无外人参与~
对方有路子,政府里认识人~
警察对我朋友说 至少[赔5万,或者坐几年牢,出来还是要赔~
我朋友很不服气~
对于这样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判的~
希望有同样经历过这样事的人,把你的处理方法告诉我.
跪谢~~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朋友,五万就五万吧。
一次了结,别让他再去看病,没完没了地来找你。
我碰到的可是张口要三十万啊。骨折都没折得像你说得这么厉害,当然,因为我比较倒霉,碰上是个无赖加SB。
你说的对方在政府认识人,我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
真是能拍板的,什么五万,要你朋友五十万也可以。
还有,你所说有轻伤,重伤,是医院鉴定的,还是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
是后者的话,你朋友把人打成重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致人死亡的可以到无期,可以到死刑。
现在就是看你朋友怎么想了,不想赔的,找个好律师,和他打官司,判个缓刑,钱少赔(因为你朋友已经受到处罚了,所以钱少出)
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