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半年没在一起了 我们离婚可以拿回品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29:11
因为我们合不来 她要求我把剩下的聘金给足才肯嫁给我 我们都已经结婚了 她人就是不回我的家
上面的不要问非所答,而且你已经列出了法律规定,怎么还会回答错呢?
1、楼主跟你的老婆半年没在一起并不表示自登记后从未生活在一起,所以仅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无法判定是否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礼金退还的第二种条件;
2、离婚是因,退还聘金只是条件,楼主并不是为了退还聘金而离婚的,因此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可能都不会受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礼金有三种情况才退1、双方未结婚登记、
2、登记后未生活在一起、3、婚前给付使得另一方生活困难,其中2、3点要求以
离婚为条件。所以你的情形礼金是可以要求女方退回的。以这个要求离婚也是
完全可以的!这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中兜底条款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
有类似的解释!不过半年没在一起不是离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才是
不清不楚。